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度在娄底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5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带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先在网上申领证书并查询报名序号,查询时年度选2018,省份选湖南省,直接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81/pas/querycert.jsp,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最后5位,可代领,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到娄底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中级证书(长青中街石马路娄底市财政局二办公楼一楼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