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度在娄底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5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带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先在网上申领证书并查询报名序号,查询时年度选2018,省份选湖南省,直接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81/pas/querycert.jsp,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最后5位,可代领,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到娄底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中级证书(长青中街石马路娄底市财政局二办公楼一楼102室)。
2018年度在衡阳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衡阳市本级、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南岳区、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衡阳市财政局一楼会计办事大厅(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签字领取中级证书。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二、领证期限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将于近期抵达我省。现将申领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试日期:2018年9月8-9日)成绩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人员,共5617人。
长沙市2015、2016年中级会计师合并成绩考生证书领取通知
湘潭市2017年度会计中级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长沙市2017年度会计中级职称证领取通知
衡阳市2017年会计职称中级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中级证因证书改版人社部、财政部暂未下发,领取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