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我局于2019年2月11日起,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的证书发放工作。请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我局领取,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