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请通过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于2019年3月4-3月20日的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当时审核的报名点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通过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于2018年4月26-5月8日的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当时审核的报名点领取中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