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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习题(六)

中级会计职称 模拟试题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2018/02/26 10:30:46
 11、下列关于各类企业的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中,说法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正副董事长由合营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本题考核各类企业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以上四项均符合规定。
  12、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 )。
  A、6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
  B、7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
  C、6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
  D、11名董事出席会议,7名同意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1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包括( )。
  A、必须为中国公民
  B、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C、具有本《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独立性
  D、具有3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根据规定,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内容中,符合规定的有( )。
  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B、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
  C、经过公司章程的约定,财务负责人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D、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不能兼任公司监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人至13人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5人至19人组成。
  15、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一定事由时,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该事由包括(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解散的原因。本题四个选项均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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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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