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会计中级、一级计量合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醒: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要求,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请各位考生及时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