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请通过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于2019年3月4-3月20日的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当时审核的报名点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已经下发,凡在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苏州市西中市127号)现场确认并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14日-2019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西中市127号)1号楼报名处(电话:87670555、87676990
泰州市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各自报名审核点领取。各市、区领取地址如下: 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6242112; 靖江市会计函授站(江华街136号),联系电话:84812889;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中级资格证书定于2018年2月14日至3月14日发放(周末除外)。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区报名审核点办理领取手续,证书需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下发,请成绩合格人员从2019年1月30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至原报名审核点所属财政局窗口领取。
关于领取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的通知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已经办好请考试合格的考生前往原考试报名审核点领取。
通过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于2018年4月26-5月8日的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当时审核的报名点领取中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