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度中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2019年4月1日起开始领取。请成绩合格考生到各自报名确认地点领取。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报名回执表。具体地址如下:
2018年度在娄底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5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带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先在网上申领证书并查询报名序号,查询时年度选2018,省份选湖南省,直接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81/pas/querycert.jsp,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最后5位,可代领,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到娄底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中级证书(长青中街石马路娄底市财政局二办公楼一楼102室)。
2018年度在衡阳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衡阳市本级、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南岳区、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衡阳市财政局一楼会计办事大厅(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签字领取中级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二、领证期限
2018年度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北碚区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5月31日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4号)精神,2018年度会计中级专业资格证书已领回,请考试三科都合格的考生从2019年3月12日至4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领证时需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一式三份,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一份,考生档案管理单位一份,考生自己存留一份。领证地址:万州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国本路89号四楼(403室)。
定于3月11日至3月15日发放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报名点选择“成都人事”的考生请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12333 地址:中南大街56号二楼
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19年3月7日起发放,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