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接省厅通知,现将我市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财政窗口三项措施保障会计初级证书顺利发放
2017年度阜阳考区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申领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 证书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8年度图书、档案、监理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