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未审查人员审查通知

初级会计职称 成绩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2018/07/02 09:56:20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7月6日携带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具体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一)《考试登记表》(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必须是学校或者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一式一份。

  盖章说明:有工作单位考生是否有换工作均以现在所在工作单位章为准,在校生请盖学校公章或学院章,无工作单位考生请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皆可)。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必须为报名前(2017年11月20日前)已获取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免费查询的学历认证。

  (三)本人一寸彩照一张(请粘贴在考生登记表指定框内,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财政窗口提交审查资料,电话:28680848,逾期不再受理。(郑重提醒:只限2017年度初级考试合格考生最后一次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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