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精选讲义第八章(4)

发表时间:2012年1月16日11:50:19 【中大网校:考试全知道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 精选讲义第八章(4)

第四节价格法律制度

一、价格特别干预制度

1、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2、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二、价格规制制度

(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度

1、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概念

(1)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2)政府定价,是指依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2、政府定价权限

(1)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2)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例题1】某商场以低于进货的价格销售一批即将到期的商品,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构成掠夺性定价。( )

答案:×

解析: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违反《价格法》的规定。

【例题2】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是( )。

A、市场调节价 B、政府指导价 C、政府定价 D、经营者定价

答案:B

解析:(1)选项A: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2)选项C:政府定价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相关文章: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精选讲义汇总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讲义连载汇总

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更多关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最新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xiaolingling)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会计职称考试培训课程更多

编辑推荐

会计职称考试用书更多

会计职称报考指南更多

最近更新

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