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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公式总结(8)

发表日期:2010-4-16  来源: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 [www.kuaijishi.net]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八、初级经济法基础公式——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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