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级经济法基础公式-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在线观看赵俊峰老师对《初级经济法基础》的讲解
◆更多关于《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练习
与其它学员进行交流:中大网校(中国考试论坛)
购买会计职称考试教材,请到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