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1、宏图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黎某认识了当地证券交易所的一位管理人员邓某,,于是黎某要求邓某一起买卖证券,邓某不从但答应提供证券交易信息。在邓某的协助下,黎某腰缠万贯。邓某最终经不起金钱的诱惑,遂与黎某利用其能得到的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操纵宏图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从而导致宏图公司亏损巨大。宏图公司知情后随即撤换了黎某,同时也没有进行任何披露。与此同时,宏图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利华公司与丙公司合并,由此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宏图公司没有为此作出任何行动。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邓某不与黎某一起买卖证券,但为黎某提供证券交易信息属于什么行为?合法否?为什么?
(2)邓某与黎某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属于证券法规定的什么行为?合法否?为什么?
(3)宏图公司亏损巨大,知道真相后撤换黎某而没有披露是否合法?为什么?
(4)宏图公司对其实际控制人利华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并行为及后果而没有任何反应是否合法?为什么?
(5)黎某与邓某是否应承担责任?
2、光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于2007年3月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为9名,该次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⑴为了扩大生产,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⑵2006年光华公司发生重大亏损,董事甲提议对此不予公告,但在会议表决时,董事乙、董事丙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7名董事表决通过。
⑶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解聘A的公司总经理职务,会议决定由B担任光华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丁提议对公司经理的变动情况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报所告并予以公告,但遭到了光华公司董事长的拒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⑴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⑵所提示的内容,光华公司董事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⑵所提示的内容,如果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董事乙、董事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本题要点⑶所提示的内容,光华公司董事长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