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最新预测试卷,由北京安通学校根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最新信息精心编写而成,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第七章 长期股权投资
7.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7.1.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重大影响以下、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7.1.2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的类型及界定
1.企业合并的概念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企业合并的类型
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
(1)不属于交易,本质上是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
(2)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
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
(1)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
(2)以市价为基础,交易作价相对公平合理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合并方式 |
购买方(合并方) |
被购买方(被合并方) |
|
吸收合并 |
取得对方资产并承担负债 |
解散 |
|
新设合并 |
由新成立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方资产负债 |
参与合并各方均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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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合并 |
取得控制权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 |
保持独立成为子公司 |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资本公积(转让资产或代偿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先冲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这两项)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发行股份的面值或新增的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大于股份面值时挤入贷方,反之挤入借方,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则调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购买日的确认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③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该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也不包括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3)一般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成本)
应收股利
贷:有关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如果换出的是存货则按正常销售收入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成本)
应收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1.3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借:长期股权投资――第三方公司(合同或协议价)
贷:实收资本(形成的资本额)――投入方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倒挤)
4.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参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章节讲解处理。
7.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7.2.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不同情况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确定期末账面余额。
7.2.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二)成本法核算
1.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讲解)
2.成本法下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
(1)投资当年收到股利时
由于投资当年的分红额是来自于上年的被投资方的盈余,而此盈余投资方并未参与创造,因此应作投资成本的返还来处理。
①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②分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2)投资以后年度收股利时
应区分哪些红利是来自于投资方应享有的盈余,哪些不是。然后将来自于应享有的盈余部分认定为企业的投资收益,其余部分视为投资返还,作冲减投资成本的处理。
7.2.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权益法核算
1.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
(1)股权投资差额的确认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股权投资差额的账务处理
①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在被投资方所拥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只需作“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一笔分录即可。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初始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②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在被投资方所拥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再确认股权投资贷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贷:营业外收入
(2)被投资方发生盈亏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原则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因此,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A.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B.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C.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2)被投资方实现盈余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被投资方实现的公允净利润×投资方的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如果公允口径无法获取或公允口径与账面口径相关无几时,也可以依据被投资方的账面口径测算投资方的盈余归属,但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3)被投资方亏损时
(3)被投资方分红时
1)被投资方分派现金股利时
直接根据总的分红额乘以持股比例认定投资方享有的现金股利额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②分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2)被投资方分派股票股利时
由于股票股利仅是将被投资方的未分配利润转化为股本和资本公积,其本质是对现有所有者权益结构进行再调整,该业务既不会增加企业的资产,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负债,更不会增加业主权益。因此,作为投资方,无论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均不能将其认定为投资收益,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由此而增加的股份额即可。
(4)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或反之。
7.2.4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8.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8.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适用条件
(二)会计处理原则:
1.换入资产的入账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换入存货对应的进项税);
2。交易损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3.如果是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则据上述原理推算出换入资产总的待分配价值后,按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全部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配其入账成本。
(三)一般会计分录
1.如果换出的是无形资产(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
借:换入的非货币性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换入存货对应的进项税)]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