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其他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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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种类 |
费用归属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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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其他业务支出
3.固定资产清理
4.挤入“营业外收支”(转让无形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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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
1.将应税资源作为产品销售时,资源税计入:
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②其他业务支出
2.将应税资源自产自用时,资源税计入:
①生产成本
②制造费用
3.收购未税矿产品时,代扣代缴的资源税计入:
物资采购 |
如果是收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收购时按收购价的一定比例计入“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的借方,其余部分计入物资采购成本;出售固体盐时,将应交的资源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的贷方;然后补交差额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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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房地产)
2.其他业务支出(兼营房地产)
3.固定资产清理(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清理房屋建筑物)
4.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清理在建工程) |
需注意土地增值额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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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 |
计入“管理费用” |
只有“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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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比较 |
作为流转税的附加税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
城市维护建设税通过“应交税金”,而教育费附加则通过“其他应交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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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 |
1.管理费用
2.物资采购 |
通过“其他应交款”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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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
在建工程 |
不通过“应交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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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
详见收入章节 |
7.5应付股利和预提费用
(一)应付股利
1.由董事局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股利在宣告分配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发放股票股利时不通过“应付股利”,具体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预提费用
目前预提费用主要核算短期借款的利息计提,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经修订的会计制度规定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处理,而是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费用。
7.6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
(一)应付工资的费用归属方向
借:生产成本(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如:车间主任的工资)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的工资)
营业费用(销售人员的工资)
应付福利费(福利人员的工资)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人员工资)
其他业务支出(从事其他业务的人员工资)
贷:应付工资
(二)应付福利费的来源和用途
1.应付福利费一般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自于费用,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总额的14%)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的14%,如:车间主任的工资总额的14%)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的工资总额的14%)
营业费用(销售人员的工资总额的14%)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人员工资总额的14%)
其他业务支出(从事其他业务的人员工资总额的14%)
贷:应付福利费
2.外商投资的职工福利费来自于净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贷:应付福利费
3.应付福利费的用途
(1)职工医药经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
(2)医护人员的工资
(3)医务经费
(4)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的就医路费
(5)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6)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