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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二十
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11-16 12:04:10  阅读次数:次 打印
12.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

    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五种方式的担保。

保证

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除外)、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质押

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权利质押:指以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作为质权标的的担保。

留置

指依照《担保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定金

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应用练习】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作为供货方请丙为保证人,并签订了一般保证的担保合同。当甲不能按期交货时,乙可以直接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同的担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应用练习】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
   A.可以要求甲企业履行债务
   B.可以要求乙企业履行债务
   C.可以要求丙企业履行债务
   D.可以要求丁企业履行债务

[答案]A、B、C、D

[解析]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应用练习】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财产中,不得用于抵押的是()。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B.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
   C.土地所有权
   D.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抵押物。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得用于抵押。

【应用练习】在下列合同关系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有()。
   A.甲仓库与乙工厂约定,由甲仓库保管乙工厂的设备
   B.甲运输队与乙工厂约定,负责运输乙工厂的设备
   C.甲工厂将一批设备租给乙工厂使用
   D.甲加工厂按合同约定为乙工厂加工设备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留置权的行使范围。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应用练习】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建材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为30万元,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的数额为60万元。()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人民法院只认可20万元为定金。

  1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2)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当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订立的委托合同、雇用合同、赠与合同都属于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的合同。

(4)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5)对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应用练习】下列情况属于合同的变更的有()。
   A.标的物数量的变更
   B.质量标准的提高
   C.违约金的增加
   D.合同当事人的变更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同变更。在《合同法》中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即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合同法》中称为合同的转让。

  1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也称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有以下七种情形:

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包括:(1)当事人约定的第三人按照合同内容履行;(2)债权人同意以他种给付代替合同原定给付;(3)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接受履行。

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愿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务相互抵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物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债权人依法免除债务

即债权人自愿放弃了债权。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

  15.违约责任

    违约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等。

    不论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是否已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由于二者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具有共性而不能并用。当事人执行定金条款后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害的,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与事项。一般免责的法定事由为不可抗力,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自愿约定合理的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应用练习】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要求()。
   A.适用定金条款
   B.适用违约金条款
   C.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违约金。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应用练习】2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在6月底前将货物运至乙方,乙方于接到货物后15天内将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按期将货物通过火车发运给乙方,但迟至9月底仍未收到乙方的货款,后诉至法院。乙方在法庭上辩称,由于8月份本地发洪水,致使自己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请求免除违约责任。乙方的理由可以成立,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免责事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如果在6月底前发洪水,乙方能免除责任。

  16.主要合同

买卖合同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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