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 中级经济法 >> 复习指导 >> 正文
 
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十
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11-16 11:28:29  阅读次数:次 打印
 9.董事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照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需要一致通过的决议:①企业章程的修改;②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③企业的资产抵押;④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组织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以连任。

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需要一致通过的决议:①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②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③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④合作企业的解散;⑤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⑥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应用练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对()事项,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A.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B.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C.资产抵押
D.合并、分立、解散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过半数通过。但对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注册资本的增减、资产抵押以及合作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

10.三种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管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应向合营各方、当地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报送季度和年度的会计报表。合营企业设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具证明方为有效:①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②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③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应符合法定条件。

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

【应用练习】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文件中,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的有()
A.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
B.合营企业的半年度会计报表
C.合营企业融资的项目评估报告
D.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答案]A、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报表、证件,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11.三种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举办的合营企业属于规定行业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以及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者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或者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50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

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合作企业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

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距合作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由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中拟订,经审批机关批准。

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距经营期满180天前向审批机关申请。

【应用练习】某些行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对于属于国家规定鼓励投资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企业,除服务性行业、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行业外,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12.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的投资回收

(1)回收方式

①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

②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③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2)回收条件

①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②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③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④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⑤外国合作者应当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应用练习】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该审查批准机关是指()。
A.企业行业主管机关
B.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关
C.财政税务机关
D.企业登记机关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程序。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是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之一,其法定条件是必须经财政税务机关的审查批准。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组织形式、投资回收、收益分配方面的区别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视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而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投资回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只能在企业解散清算后才能回收投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收益分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收益按照中外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收益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应用练习】某合资经营房地产企业的合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外方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为20%。合营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合营企业总经理。鉴于该合营企业系长期项目,双方约定暂不规定企业的合营期限。

问题:

该合营企业合同中有无与中国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如有,应作如何修改?

[答案]

该中美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在以下5个方面与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应加以修改:

(1)合营企业合同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据《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成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合营各方不能擅自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外方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20%,应改为外方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25%以上。根据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3)合营企业合同约定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规定,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4)合营企业合同规定企业的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应改为以企业的董事会为权力机构。根据《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5)合营企业合同应约定合营期限。根据规定,举办合营企业,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应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关闭此页
站内搜索
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热点文章
 财税经贸类考试:
外销员 | 报关员 | 单证员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初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 | 注册税务师 | 注册审计师 | 价格鉴证师 | 管理咨询师
报检员 | 跟单员 | 会计证 | 会计师 | 法律顾问 |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国际商务师 | 人力资源师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职称英语考试 | 注册统计师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友情链接
质量工程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 投资项目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 外贸考试网 中国医学考试 北京自考网
设备监理师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会计证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报关员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上海自考网
监理工程师考试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统计师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报检员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南方教育网
安全师工程考试 咨询工程师考试 房产估价师考试 审计师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 单证员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 野三坡旅游
造价工程师考试 土地估价师考试 房产经纪人考试 注册税务师 注册会计师网 跟单员考试 卫生职称考试 考试书店网
安全评价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考试 注册建造师考试 资产评估师 注册审计师网 外销员考试 执业护士考试 教育黄页网
结构工程师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中级经济师 价格鉴证师网 国际商务师 职称英语考试 北京考试网
土地登记代理人 注册结构工程师 公路监理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银行从业资格 会计上岗证 证券从业资格 自考书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