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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二
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11-16 11:07:39  阅读次数:次 打印

一、《经济法》全书基本框架

    按照考试大纲,本书共十二章,从结构上可分为两部分:一是经济法知识;二是税法知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经济法总论》,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等内容;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等内容;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公司债券等内容;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等内容;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破产的概念、破产界限、债权人会议、和解与整顿制度、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等内容;第六章《票据证券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内容;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违约责任等内容。各章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其中的公司法、合同法是每年考试的重点。

    第二部分包括: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主要介绍了税收的概念、税收原则、税收制度等内容;第九章《流转税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增值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营业税法律制度、关税法律制度等内容;第十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等内容;第十一章《财产、行为、资源税收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房产税法律制度、车船使用税法律制度、印花税法律制度、契税法律制度、资源税法律制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等内容;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第二部分的核心是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及计算,其中流转税、所得税的计算是每年计算分析题必考的内容。

二、题型、题量分析

    《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六种题型,2005年考题没有出现计算题。

三、最近三年命题规律及2006年命题趋势预测

    《经济法》考试卷分为两个部分,即客观题部分和主观题部分。客观题部分一般占60分,主观题部分一般占40分。从最近3年的命题情况来看,经济法部分的分值平均在70%左右,税法部分的分值平均在30%左右,案例分析题一般出自经济法部分。

    《经济法》的历年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六种题型,2005年考题没有出现计算题,预计2006年会延续2005年的考试题型。2006年的考试大纲相对于2005年不变,考试内容也应该是以重点章的重点内容为主。

第二部分 学习基本方法及考试答题技巧

一、考前学习的基本方法

    要参加会计职称考试,首先要紧扣大纲,精读财政部所指定的教材,从历年考题来看,考试内容不会超出教材内容。再以其他的辅导书为辅助,一本好的辅导书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哪些部分容易出题,出什么样的题,按照大纲的要求需要掌握到什么程度,从而可以带领考生走上捷径。

    根据个人的情况不同,特别是非专业的人才,还是要上一些师资比较强的辅导班。参加辅导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个是去报一个固定的班级上课,另外就是网络课堂的形式。这两种形式可以说各有他们的利弊,比如说报辅导班,可能学习气氛比较好,大家在一起,有互相交流的机会。对另外一些同志,由于时间原因,不适合报这种班,或者一天工作下来,头脑比较麻木,再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容易走神,想重听又不可能,这时候网上课堂显示出了它比较好的优越性。随着网上辅导的兴起,也可以考虑参加,网上辅导的优点是不受时间限制。

    学习过程要抓住重点,注意新的法律、法规及教材新增加的内容,重点章节应投入较多的精力,因为针对重点章节的综合题占分比例较大。要注意掌握综合题如何答题,这点应通过研究历年考题的答案及做一定的练习题来解决。

    经济法需要大量的记忆,当然这种记忆必须明确,绝对不能死记硬背,但是不能不记。有些同学学习经济法的时候觉得很枯燥,死记硬背,觉得难度很大,这也是学习经济法的特点,例如一些基础概念及有关数字、时间、比例等只能记住,因为这些内容往往是考试点。有些内容可以采取对比的方法记忆,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职权基本是相同的。

    学习完某一部分之后,要做一些练习题,以巩固知识,加深印象。最后要做几套模拟试题,做题要一口气做下去,不仅要力求正确,而且要求速度。要做一些练习题,每道题都要确实弄明白。做题时切忌做一个对一个答案、或做不出马上翻答案。本书练习题与参考答案分离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差错率大的部分应再次复习,还要注意掌握答题时间,完成答卷时间太长,应提高熟练程度。

二、考试答题技巧

1.选择题

    就目前会计职称考试卷而言,选择题有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的答案是唯一的,而多项选择题的答案是二个或二个以上。选择题实际上是先判断正确答案而后填空的题型。关键在于对已给出的答案进行判断,然后择其正确的,把其代号填入空内。很多选择题纯粹是考查记忆力,经常出现的有日期、比例、职权等。

    答好选择题,当然必须掌握一定的知识。但如果再掌握一些答题技巧,就将有助于你选择正确答案。采用选择题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份试题可以覆盖大量的材料。因此,选择题考试通常要求在短时间内作答。要按题目要求答题,在阅卷中发现,有不少考生连题目的要求都没看一下就开始答题了。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罢了。而我们有些考生,一眼看去就被一个“好的”或“有吸引力的”备选答案吸引住了,对其余的答案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放过去,从而失去了许多应该得分的机会。

    运用排除法。如果正确答案不能一眼看出,应首先排除明显是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选择题,尤其是单项选择题,基干项与正确的选择答案几乎直接抄自于指定教材或法规,其余的备选项要靠命题者自己去设计,即使是高明的命题专家,有时为了凑数,他所写出的备选项也有可能一眼就可看出是错误的答案。尽可能排除一些选择项,就可以提高你选对答案而得分的几率。

2.判断题

    这类题多以一个扼要的句子出现,要求判断句子表达的意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或法理,答案只能答对或错,不会有也对也不对,一半对一半错的题目。有的对或错的意思较明显,有的则似是而非。即使是对的,也是以曲折、含混的形式出现。

    判断题的类型有许多种,有的直截了当地陈述了事实,考生的任务是确定事实的对或错。有的包含了事实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你必须判断这些事实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还是错。判断某道命题正确时,它必须一直都是正确的,只要试题有一处错,该题就全错。近两年判断题采取倒扣分的方式,所以如果把握不大时应选择放弃该题。

3.计算题

    首先详细阅读试题。对于计算分析题,建议阅读两遍,以准确理解题意,不至于忙中出错。尽量写出计算公式。在评分标准中,是否写出计算公式是很不一样的。有时评分标准中可能只要求列出算式,计算出正确答案即可,但有一点可以理解:如果算式正确,结果无误,是否有计算公式可能无关紧要;但要是你算式正确,只是由于代入的有关数字有误而导致结果不对,是否有计算公式就变得有关系了。

    有些考生,把不要求计算的也写在答卷上,以为这样能显示自己的知识,寄希望老师能给高分。而事实上恰恰相反,大多数阅卷老师不喜欢这类“画蛇添足”,“自作多情”的考生。还要注意解题步骤,计算分析题判卷时,多数题是按步骤给分的。而我们有些考生对这个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致虽然会做但得分不全。最后注意看清答案要求的单位是什么,比如是元还是万元不要搞错。

4.简答题

    简答题最重要的是看清题目要求,问什么答什么,答出要点即可得分。题中没有要求说明理由,可以不说。

5.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一般以较复杂的案情、较长的内容为特点,要求回答的问题难度较大。由于案例分析题是由多个考点结合在一起综合运用,难度和复杂度增大不少。面对案例分析试题一般应按以下几步进行答题:

(1)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看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纠纷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试卷提出什么问题等。阅读过程中,对一些重要的文字、句子、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简单的关系图标出来。

(2)针对案情和案例提出来的问题,运用已知的条件和自己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得出答案,这是最难的一步。要在头脑中尽快调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规规定,准确地与试题中提出的问题对号入座。

(3)在答卷纸上回答问题,要简洁、直接、准确、避免错别字。可以先答结果或处理方案,后展开理由或根据,也可以先写理由、根据,后得出结果。如果回答问题的要点较多,而自己又有把握,可以分成几个小点一一作答,也可以不分点而按正确的逻辑关系、先后顺序作答。需要计算的,要把计算结果所得数字写出来。

三、考前忠告

1.考试前几天,一般都会有一些串讲班,如有可能去听一听,应该会有一些收获。

2.考试前一天一定要把需要的用具和证件等准备好,并且要注意休息好,考试当天应提前一些到达考场,以免因交通等原因迟到。

3.拿到试卷首先一定要填写姓名等,以免最后忘记。

4.要注意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在考试开始时,你应该看一看试题的分量,并且对每道题应占用的时间迅速做出估计。也许你会发现,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不到一分钟。在某些情况下,这似乎不大可能。但你不必担心,有不少问题可能只需几秒钟就可做出选择。这样,你就有足够时间去考虑相对较难的问题。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1.基本内容框架

(另附)

2.本章近四年考点分布情况:

年份

题型

考点

2002

单项3题

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仲裁法》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范围

2003

单项1题

仲裁事项

多项1题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

判断1题

行政复议的程序

2004

单项1题

仲裁事项

多项1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判断1题

申请行政复议

2005

单项2题

经济法的渊源、仲裁的裁决

判断1题

经济法的渊源

 

本章重点难点

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包括:(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应用练习】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财产继承关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经济法律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

2.我国的经济法的渊源

按照法律地位的不同,我国的法律法规分为六种,由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委制订,应分别熟悉它们的法律效力。其区分要点,一是要看制定者;二是要看名称。

(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名称形式是《××法》。

(3)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①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②地方性法规名称形式是《××条例》,法规名称中有该行政区的名称,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

(4)规章。包括由国务院部委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名称形式一般是《××办法》,其法律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名称形式是《××条例》,法规名称中有该自治地区的名称,在该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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